齐齐哈尔市2014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受理权限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受理。体检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人员,由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受理。

二、信息发布地点

2014年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信息均在“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站(www.qqhredu.net/index.aspx)发布,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网站。

三、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审核、省教育厅批准后,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高中毕业。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4.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专业(学科)必须与本人毕业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四、申请认定办法和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师范类毕业人员:

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合格–→认定–→发证。

—-非师范类毕业人员:

考试合格–→初审合格–→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和试讲)合格–→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合格–→认定–→发证。

(一)初审

1、初审对象:非师范类6月15日理论考试合格人员。

2、初审时间、地点: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发布。

3、初审时需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⑴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⑵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

⑶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证明材料(合格学历期间的原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在初审现场免费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

5、交费:按照黑价联[2014]30号文件规定,上交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二)体检

1、体检对象:具备本公告“认定范围和对象”规定人员。

2、体检时间:2014年7月5日前完成。

3、体检医院:申请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名单和日期如下(名单中没有公布的其他县区申请人员请咨询本县区教育局人事科):

讷河市: 讷河市中医院

龙江县: 龙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电话5839921

依安县: 依安县人民医院

甘南县: 甘南县人民医院

泰来县: 泰来县人民医院6月26日至6月28日

富裕县:富裕县人民医院6月29日至7月1日

克山县: 克山县人民医院 7月1日-7月2日

克东县: 克东县中医院

拜泉县: 拜泉县人民医院7月6日

龙沙区: 龙沙区体检站(永安大街309号)6月25日至6月26日电话2821819。

铁 锋 区:铁锋区医院(火车站桥洞子东走200米道南)6月25日至6月27日

建 华 区: 齐齐哈尔市解放门医院(建华区政府对面) 6月25日至6月28日

富 区: 北钢医院

昂昂溪区: 昂昂溪区第二人民医院(原昂昂溪铁路医院)

梅里斯区: 梅里斯区人民医院

碾子山区: 碾子山区人民医院7月2日至7月3日。

4、体检方法:申请人到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1式1份,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思想品德鉴定

1、鉴定对象:具备本公告“认定范围和对象”规定人员。

2、鉴定时间:2014年7月5日前完成。

3、鉴定办法和要求:申请人到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式1份,到相应单位盖章(非师类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盖章,在职人员由单位盖章,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和试讲)

1、范围:

⑴参加测评范围:非师范类毕业人员。

⑵不参加测评范围:

—师范类毕业人员;
—副高级教师职务和其他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具有中级教师职务和其他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提供近5年教学笔记、案例和学校证明从事教学工作的相关材料。

2、时间、地点: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发布。

3、内容和方法:

⑴申请人测评前在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下载《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记分表》1式3份,并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测评现场上交;

⑵申请人测评报到时携带与报考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

科相应的现行教材;

⑶在测评现场,按照测评专家指定的课程进行说课和回答专家提问;

⑷申请人凭交费收据入场。

(五)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 — 7月6日。

2、网上报名地址:按规定时限到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报申请。

3、申报人要按网上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发布。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提供如下材料):

⑴.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师范类人员在现场免费领取);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打印)2份;

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⑷.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就读学校提供应届生相关证明原件1份;

⑸.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⑻.全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证明材料(合格学历期间的原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认定:2014年7月20日前完成。

(八)发证: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 0452-6160023辛老师、6160092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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