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2014年高中层次教师资格面试通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黑教师函〔2014〕186号)精神,现就我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和试讲(以下简称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测评报名时间地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笔试免考人员,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北林区的到绥化市教育局师范师资科报名,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其他县(市)的到当地教育局师训(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需缴纳面试费80元。报名时间:6月25日-6月27日。

  二、测评时间地点

  测评工作于7月1日-7月5日在绥化学院教学主楼B区一楼(绥化学院北门直行50米)进行。具体测评时间安排请应测人员于6月29日-6月30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查询《2014年绥化市高中层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安排表》。

三、测评内容

按照黑教师〔2004〕81号文件规定,测评主要考察申请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测评方式

测评采取面试、说课、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

五、测评标准

按照《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附件1《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标准及评分表》(详见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执行。

六、测评程序

1、应测人员携带所申报学科的教材(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携带高一上学期教材、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携带所申报学科教材、实习指导教师携带所从事专业的教材)在本人测评开始前1小时凭本人身份证进入准备室,填写《绥化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专家测评记分表》(一式三份)、《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察表》(一式一份)的基本信息部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测人员抽取本人试讲内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工作人员告知其试讲内容,做好测评准备,30分钟后参加测评。

2、应测人员按照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测试现场,抽取面试试题并开始测试。测试开始前,学科组长要向应测人员说明考察工作的程序和有关要求。

3、面试。申请人员回答专家组成员提问的有关问题。

4、试讲。申请人员按照教学设计或教案,就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板书设计及教学过程等作陈述和说明并进行仿真试讲。

5、答辩。专家组成员根据应测试人员的试讲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提问,由应测试人员回答和说明。

七、测评要求

1、申请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方可参加测试。

2、申请人员需携带所申请学科的教材。

3、测评期间要关闭手机,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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