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2014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1、参加初审的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需要面试的人员。

2、初审时间:

(1)牡丹江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

2014年6月25日8:30—11:30 13:30—17:00

(2)其他人员:

2014年6月26日8:30—11:30 13:30—17:00

3、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 综合楼222

4、费用: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面试费每人80元。

5、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提供应届生相关证明和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三联单);

(3)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下载并填写见附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全省统考理论考试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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