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4】29号)和《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黑教师函【2014】18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为符合黑教师【2014】2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并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且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以及免考免试的人员。
二、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
以上为香坊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日程安排表,如有变动提前3天在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及时查询香坊区教育行政网(http://xfedu.net.cn/)。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三、具体要求
1、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影响认定的,后果自负。
2、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3、申请人网报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需出示报名号。本人递交的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表和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报名号,并按要求粘贴照片。
4、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本人毕业证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5、申请人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后(A4纸打印),粘贴到档案袋正面,并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杜秀影,联系电话:51860019。
附件:
1.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rar
2.工作日程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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