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招聘教师40名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具体为教师类岗位40名,卫生类岗位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学科及数量
 
    (一)岗位招聘对象
 
    教师类: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毕业生,并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2013年尚未正式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烟台市市区生源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教师。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可报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报考义务教育段舞蹈、器乐、体育、美术教师,宣传部辅导教师岗位及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 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
 
    5.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6.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7.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三)招考数量及岗位
 
    教师类岗位40名(义务教育段教师32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4名,文艺类辅导教师4名),卫生类岗位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4年6月17日9:00—2014年6月18日16:00
 
    报名网站:http://www.yedahrss.gov.cn/(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是:
 
    1.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 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14日16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 6月13日16时自动关闭。
 
    3. 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3房间)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符合定向招聘的报考人员要务于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3房间)办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以及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续聘)合同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报考定向岗位;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定向招聘计划,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 笔试(100分)
 
    教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一门,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知识储备、教学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按照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使用西医临床试卷。笔试按照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 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含)人至9(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10(含)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尚未正式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014年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承诺;2014年应届、2013年烟台市市区生源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年限证明)。本次招聘规定: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4年7月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予以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 面试
 
    教师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操作等相结合的形式,按百分制标准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卫生类岗位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分办法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其他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对于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属教师类岗位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教师类岗位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属卫生类岗位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卫生类岗位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区人社局记入开发区事业单位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工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014年烟台开发区教师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0535-6396661(中共烟台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0535-6380655(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6396790(烟台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加分、拟聘用人员公示网站:http://www.yedahrss.gov.cn/
 
    监督电话:0535-6396777(烟台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中共烟台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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