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2014年专业技能考试通知(幼儿)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1号)精神,现就2014年西安市幼儿园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6月14日(周六)—-15日(周日)
二、考试地点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地址:建西街69号,公交5路、25路、41路、30路、500路到建东街站下车,向南100米十字路口向西400米路北;地铁二号线南稍门站东南口出,乘坐709路至建西街站下车,向西100米路北)。
咨询电话:87274558(市资格办)    
三、考试人员
2012年、2013年、201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四科已全部合格,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四、组别划分
本次测试分为12个组(幼教一组至幼教十二组)。
五、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
1.编写教案(15分)、创作绘画(10分)。考生根据抽取的考试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写一份教案、创作一幅命题绘画作品。
2.讲课(50分)、答辩(5分)、自选舞蹈(10分 )和弹唱幼儿歌曲(10分)。考生按照所抽题目讲课、进行答辩,并现场进行自选舞蹈展示、幼儿歌曲曲目弹唱(考场提供钢琴)。
六、考试程序
1.编写教案、绘画: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的全体人员于6月14日(周六)下午14:00到西安市第一保育院,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120元),抽取考试题目,15:00-17:00到指定的考场编写教案、创作绘画作品。
考生自带文具、绘画用品进入考场,在专用教案纸上编写教案。在专用绘画用纸(A3规格)上完成命题绘画作品一幅。
教案和绘画作品完成后交考务人员,领取弹唱幼儿歌曲曲目。
2.讲课、答辩和弹唱幼儿歌曲:6月15日考生按照《2012年西安市幼儿园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分组名单》(附件)规定的考试时间(注意组别、上下午时间安排和节次),到相应的考场讲课、答辩、自选舞蹈展示和弹唱幼儿歌曲。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自选舞蹈展示、弹唱幼儿歌曲共10分钟。
七、考试命题范围
命题参照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大班年龄段教育内容,不指定教材版本。
八、其他要求
1.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本工作安排,查询本人编写教案、讲课的时间、地点、组别以及节次。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点,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入内。
4.参加考试人员应按时到场,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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