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石门县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2014-06-05 14:45 来源: 石门教育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 收藏 0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要求,经个人申请、体检、初步审查、专家审查、局党委审定,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可以认定其相应教师资格。 初中政治:康琼 初中语文:姜君 王艳 袁健 孙林 初中数学:肖正华 小学语文:盛婉娟 刘芮 申菊 小学数学:赵春芳 小学英语:郭辉慧 姚平平 对本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五天内向局纪委反映(电话:532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