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招聘骨干教师的公告

一、高新区概况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区,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鞍山市“人才特区”,“省长工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位于区内。现有直管初中3所、小学3所。同时,辽宁科技大学、鞍山一中、华育高新区学校、新世纪学校等省、市知名教育机构也坐落于此。
随着鞍山高新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辖区人口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强化鞍山高新区宜居宜业功能,经鞍山市政府批准,成立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为高新区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位于鞍山高新区核心区域,坐落在万水河畔,毗邻AAAA级旅游胜地千山风景区,占地面积30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650平方米,设置规模为中学部12班,小学部24班,可容纳1620名学生就学。先期建设总投资6986.37万元,预计2013年5月竣工,2013年9月正式开学。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是鞍山高新区唯一一所自主创办的学校,也是唯一一所与辽宁省示范性高中鞍山一中联合办学的学校,依托名校办学,有效整合教育资源,致力于打造鞍山市九年义务教育之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初中部7人: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
2、小学部28人: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3名,科学(小学教育)2名,综合(小学教育)2名,品生(社)(小学教育)3名,体育健康4名,音乐1名,美术1名。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初中部要求全日制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硕连读毕业生;小学部要求全日制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小学教育专业优先)。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初中语文教师和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教师应达到专业英语8级。
2、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强,全面发展。
注: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的学生。
四、招聘方式
1、遵照“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原则,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核,按1:2确定入围人员。
2、入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鞍山高新区指定地点进行试讲,并经专家委员会评议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并按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鞍山高新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办理转正手续,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政策套改工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执行:
1、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任教教师每月享受鞍山高新区区内岗位补贴。
2、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任教教师享受通勤、免费午餐等待遇,并为外地教师提供教师宿舍。
注:招聘教师详细情况见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asrs.gov.cn和鞍山高新区网站www.asht-zone.gov.cn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倪太琦 杨瑞
邮政编码:114044
联系电话:0412-5220359;5213390
网 址:www.asht-zone.gov.cn
电子信箱:ntq101@yahoo.com.cn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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