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其中申请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参加中学教育学和中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参加小学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户籍或学习所在地在长沙地区的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需带学生证原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01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沙教育学院办理考试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已报名参加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学院将代为报考)。
 
2013年,全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3月17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7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请于三月初关注本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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