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关于补领2012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向成都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且认定合格的人员:

  现将补领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还未领取证书的人员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手续前往领取,并请相互转告。

一、领取时间:

2013年2月26日—3月1日。(9:00—17:00)

二、领取地点:

原现场确认点。

三、领取手续:

(一)、2012年春季(4月—5月提交申请材料)申请:

1、 本人领取须提供:本人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 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人的学历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2012年秋季(9月份提交申请材料)申请:

1、 本人领取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条形码

2、 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条形码,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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