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向成都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且认定合格的人员:
现将补领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还未领取证书的人员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手续前往领取,并请相互转告。
一、领取时间:
2013年2月26日—3月1日。(9:00—17:00)
二、领取地点:
原现场确认点。
三、领取手续:
(一)、2012年春季(4月—5月提交申请材料)申请:
1、 本人领取须提供:本人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 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人的学历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2012年秋季(9月份提交申请材料)申请:
1、 本人领取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条形码
2、 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条形码,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