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2014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师发〔2001〕19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教师〔2004〕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学教师资格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需申请认定中学、中专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
1、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含电大、夜大、自考、函授、高职等);其中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和成人高校师范类毕业但没有两个月以上实习经历或未在相应教学岗位上的毕业生;
3、在职教师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按规定仍需参加实践能力测试者。
二、报名条件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本市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二级乙等以上);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本市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二级乙等以上)、省级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学法培训证。
在职教师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人员需提供现有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大专、本科);
报名时请提供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2寸免冠照片2张,确因个人原因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带齐相关材料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至1月10日
报名地点:定西市教育局一楼政务大厅
测试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1月17日
测试地点:安定区大城小学
四、报名费用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文件,每人交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70元。
请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报名宣传工作。
咨询电话:0932-8212873
定西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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