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启动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试点工作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网sd.ntce.com昨日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现已展开,首次注册今日起开始,2014年3月对注册结果进行公示,归档。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试点工作的人员范围是公办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据了解,国家教育部于2011年11月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行办法》,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情况,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省教育厅于2013年10月底公布了山东省教师资格注册试点工作方案,将青岛市、临沂市和莱芜市列入首批试点范围,为全省工作开展积累经验, 2015年起在全省推开。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试点工作的人员范围是公办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的教师不在此次试点范围。申请首次注册的教师应满足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等三项条件。
  初次被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须具备上述1、2项条件并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表现合格,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且完成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不少于360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定期注册合格。 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各区(市)教体局所属学校报由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审核注册;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注册。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12日,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写个人申请注册信息,任教学校对本校教师是否具备首次注册条件进行审核。2014年1月13日-2014年2月28日,各区(市)教育(体)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依次分别完成注册初审、复审、终审。2014年3月,对注册结果进行公示,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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