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鞍山市第一中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教师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是985院校或国家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  业学  历学  位其它要求
生物教师2本科: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研究生:生理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在本
科学习阶段
为相应专业
数学教师1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
研究生: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在本
科学习阶段
为相应专业
政治教师1本科:政治教育
研究生:政治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在本
科学习阶段
为相应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
  1、985院校或国家教育部直属(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6所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两年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
  符合报名资格人员于2013年2月4日至2月8日,携带本科毕业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鞍山市第一中学办公室(621室)报名。各岗位报名人数原则要求1:2比例以上。
  (二)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按指定内容现场模拟上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当场公布成绩。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
  (三)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为单位事业编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一切待遇。
  四、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2月4日至8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招聘过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全程监督指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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