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阜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0名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中公开招聘50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阜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1月24日
3、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15-8971621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4张;②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总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60分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总人数1:1.5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资格复核。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依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课堂教学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教学基本功。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5、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后总成绩。
四、选岗和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总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学历层次、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条件顺序,高的优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空缺不再替补。
4、公示。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515-87238524(县纪委)。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阜宁县政府网站、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阜宁教育人事网查询。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

附:阜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阜宁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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