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5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市决定在教育部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市直高中和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各学科共计2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部属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专业对口;
 
4、非师范类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提供在2014年7月底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到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进高校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时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教九楼 404室
 
符合条件者也可将个人资料于12月19日上午 12点前发电子邮件到1026768561@qq.com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登记表和就业协议书;
 
(3)计算机等级证或相应证明资料;
 
(4)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方面情况;
 
(5)担任学校和班级学生干部履职情况等;
 
(6)非师范类要求有教师资格证或或承诺在2014年7月底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考试:免费师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非免费师范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现场签约:免费师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面谈人选;非免费师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面谈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人选)。面谈合格人选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放弃签约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后,由浏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低于三年。
 
四、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均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编内聘用手续,享受我市在编在岗类教师待遇。聘用期三年内提供免费住宿;到一中、田中和城区学校任教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到其他高中任教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费6000元。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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