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我区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现已进入发证阶段,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按要求前往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证时间:2013年12月18日—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发证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萝岗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402室)。
三、注意事项: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如需代领的,请代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手写签名委托书。
附件:萝岗区2013年教师资格证领取名单.xls
萝岗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12日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