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40名教师公告

  为提前抢聘优秀教育人才,积极争取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我市教师队伍,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华中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参加教师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江山中学:语文2人、数学1人、物理1人、生物1人、音乐1人、美术1人,共7人;
2、江山中专: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1人,共6人;
3、其它中小学:初中语文4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社会2人、中小学科学5人、小学语文6人、中小学体育4人(射箭、举重、田径、篮球四个项目,要求取得对应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其他中小学开设学科中,特别优秀的毕业生4人,共27人 。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1、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会:2013年12月20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周五双选会”会场(佑铭体育馆主馆);
2、江西师范大学招聘会:2013年12月23日在江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会场(瑶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媒体教室)。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者应在毕业时取得不低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相符,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的安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分别到两所高校参加招聘会,接受毕业生现场报名。
2、资格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笔试:报考江山中学、江山中专教师岗位的,经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报考其它教师岗位的,可组织进行笔试,也可根据平时的在校学习表现进行筛选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名单。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或在校学习表现,按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5、预录取: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江山中学和江山中专文化课教师岗位按笔试、面试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江山中学技能类教师岗位按笔试、面试、技能测试3:5:2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若进行笔试的,按江山中学的考试办法计算总成绩,若不进行笔试的,则按以下办法计算总成绩:其它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岗位以面试分作为总成绩,技能类岗位以面试、技能测试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的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没有参加笔试的其它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岗位以学业成绩排名高者靠前,技能岗位的以面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6、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7、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8、公示。根据招聘计划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等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山教育网上公示。
9、签约: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10、资格复审:2014年7月,对签约人员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11、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已明确安置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安置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或实习时间。
五、其它事项
1、外出招聘教师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2、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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