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提前抢聘优秀幼儿教育人才,提升我市幼儿教育水平,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公办幼儿园教师3名。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17日杭州幼儿师范学院(行政楼1号楼心理咨询室)。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时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单独接受毕业生现场报名。
2、资格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面试: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委组,专家评委组根据报名者在校学习表现情况等进行筛选,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并组织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5、预录取: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总成绩=面试得分×50%+技能测试得分×5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6、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7、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8、公示:根据招聘计划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等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山教育网上公示。
9、签约: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10、资格复审:2014年7月,对签约人员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11、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其它事项
1、外出招聘教师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2、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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