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荣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30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中共荣县县委办公室、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荣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荣委办〔2012〕40号文件精神,荣县教育系统将面向相关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考核招聘专业课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见《荣县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考核招聘范围、对象及时间安排
 
2014年部属师范院校、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所有院校不含其独立学院)或其它二本以上大学硕士(双证)以上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放宽到具有特教专业的二本以上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12月7日上午8:30(成都地区相关大学学生到四川师范大学投档和面试)
 
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12月8日上午8:00
 
西南大学:2013年12月9日上午8:00(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到西南大学投档和面试)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习成绩优异,无专业科目补考;
 
4、其它条件详见《荣县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比选条件
 
优选“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获得过奖学金的应聘者.
 
四、考核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不少于考核招聘岗位数3倍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由所有招聘单位联合组成5-7人的专业评审组进行面试。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应聘者准备和面试时间分别为10-15分钟,面试内容为申报职位现行相应教材内容,专业评审组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3、签订就业协议
 
待整个面试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各学科参与面试人员的得分及相关优选条件排序确定每个岗位不少于3人作为拟聘对象,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步完善报批手续后,招聘单位、拟聘对象第一名和就读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在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如拟聘对象第一名悔约,招聘单位可按批准的拟聘对象按序递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4、资格复审
 
2014年7月15日前应聘者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它相关证件送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查询拟聘用人员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
 
7、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考核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
 
五、组织实施
 
整个考核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负责监督。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待遇
 
享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荣县教育局:伍洪彬  13909007192
 
荣县教育局地址:荣县旭阳镇文庙街68号;组织机构代码:0083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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