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临港区面向全国遴选在职幼儿园教师公告

  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及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幼儿园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身体健康。   
(二)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幼儿教师。
(三)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2月4日—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工作局(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楼7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专业技术证书、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报名表原件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缴纳考务费80元。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者填报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3年2月6日在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工作局(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楼7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所填内容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的,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此次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考试采取专业技能面试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基本能力,教学组织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3年2月7日。报名资格审核合格教师全部参加专业面试。
四、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遴选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面试成绩相等时,按所获荣誉证书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二)体检。对公示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三)考核。由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参照《宜宾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发〔2010〕14号)进行。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本公告规定取消遴选资格,或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在上一程序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面试成绩和通过考核人员名单按相关要求在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遴选的,继续遴选程序;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用;对反映情况严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用。
七、调动
经本公告规定的所有程序完成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试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的公正,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临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实施监督,在遴选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选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违规报考者本人承担;发现组织考务人员违规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831-5108937,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工作局咨询电话:0831-5201139 。
 
附件:1.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遴选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遴选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3年1月24日

附件1:
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遴选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招聘单位 遴选岗位名称 最低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面试形式
宜宾市志城
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国民教育
专科学历
    原则上35岁以下,获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教师可放宽到40岁。(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 1.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3年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经验;
3.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命名的荣誉称号或参加教研职能机构组织的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专业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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