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50名

一、引进人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引进计划和报名资格
计划引进110名。其中,教育系统50名,卫生系统40名,其他事业单位20名。详见《苍山县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9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报名人员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引进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引进人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育系统引进人选须具有高中教学教师资格证。
4、卫生系统(各县直医院)引进人选须为全日制医学本科以上起点。
5、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已在临沂市区域内参加工作的(签订有关劳动就业合同或聘用合同);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工作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11月30日至12月4日,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12月1日至12月5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打印准考证。12月7日至12月8日在我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于12月16日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5)报考教育系统,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报考卫生系统县直医院,须提供全日制医学本科以上起点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尚未毕业的,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原件。(8)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材料。
4、面试。12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报名应聘人员专业类别,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3的全部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博士研究生不参加面试,直接进入考察。
5、考察。考察工作实行百分制评分。考察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按照面试成绩占50%、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博士研究生考察成绩即为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选(如总成绩并列,按其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体检。按照1:1比例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7、网上公示。在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临沂党建网(http://www.linyidj.gov.cn)等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引进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依据总成绩等额依次递补。
8、聘用。截止2014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的引进人选,可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
从2014年1月开始,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的,应于公示结束日起1个月内报到。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的,应于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证件之日起1个月内报到。规定期限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进入考察范围未录用人选,所学专业属苍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经苍山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可适当安排调剂录用。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引进人员列苍山县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
对苍山县政府研究室、县招商局、兰陵古县保护与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县商务局、县节能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10家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落实县直部门单位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在工作地安家购房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五年内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岗位津贴。
其它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分别享受正科级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五年内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岗位津贴。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性质,分别享受副科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苍山县引进人才工作办公室。电话:15725956599。电子邮箱:cszzbrcgzk@163.com。

苍山县引进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附: 
1、苍山县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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