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3年招聘教师26名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直属学校办学需求,经审核,招聘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26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招聘范围: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及全国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2.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除招聘岗位特定要求外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招聘信息。由衢州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提前在衢州教育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面谈,审阅毕业生推荐表,审核报名对象资格,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进编条件人员可不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上午。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资格审查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笔试科目:专业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深度和灵活度。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12月1日下午。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4.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为1人按1:5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上线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英语教师岗位加试口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财会、计算机、汽车维修教师岗位加试实践操作能力。  
非教师岗位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  
面试以试教形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和水平。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6.考核。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7.录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暂无要求的岗位招考录用人员,要求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教师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
衢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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