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5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2013年平度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3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形象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计划表》);
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01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9:00—12月2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邮箱:pdjy88366079@163.com。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d12333.gov.cn)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13年平度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需附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经允许重复报名不同职位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栏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C1李四370283198904260456。
    4、资格初审:平度市人社局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合格信息;对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报名人数公示:报名期间,每天下午5:00前,对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
    6、报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7、现场缴费:收到审核合格反馈信息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1日8:30至12月3日16:00前,本人(也可以由他人代替)到平度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人民路81号)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拟享受减免政策的人员,缴费时需出具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
    8、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应聘人员,方可发给笔试准考证。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2月6日(9:00-11:30,13:30-16:00),到平度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人民路8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笔试人员不再退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幼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法规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2、笔试时间:2013年12月7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需要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报到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主管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报考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四)面试。
    面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试讲内容为幼儿园大班的现行教材。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每组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而超出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或采取笔试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平度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列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择顺序。
    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并经考察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察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六、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d12333.gov.cn)。
    5、监督咨询电话: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32-87366717;
    平度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32-88366079;
    平度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532-87362549。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
1、201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计划表
2、2013年平度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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