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第二十二中学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石河子二十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石经开管发[2011]51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0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备与招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对口;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石河子地区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师范类非石河子地区定向生和委培生;
    4、有不良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未消除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7、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小学:语文教师3名(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教师2名(数学专业),英语教师1名(英语专业,须取得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二)初中:历史教师1名(历史专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步骤实施,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察和体检的综合情况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11月21日早10:00-2013年12月5日晚19: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综合科4楼;
    可在网上进行报名。发送邮件主题以“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报考职位”格式填写。网上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石河子开发区邮箱zhangziyue@setd.gov.cn;凡网上报名人员在发送个人资料后进行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993-2610506、13999333555)。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石河子开发区22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个人材料(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与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及相关等级考试证书,在校成绩表,荣誉证书等,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应届生可凭学生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被录用报到时,必须带齐所有证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特困生因助学贷款未还的应(历)届生必须提供院校证明;
   (二)资格审查及公示
    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原则为5:1,如达不到比例将取消或核减招考职位计划。报名确认截止后,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组织人事局、纪工委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公示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语种:汉语。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5、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按公告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内容为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辨。面试无生上课时间为25分钟,答辨时间为5分钟。
    无生上课与答辨的成绩按8:2权重合成面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名额1:1.5确定入围考察人员,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社会发展局、二十二中学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综合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六)体检
    通过对考察情况的综合评估,按照招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提出复查要求的,经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开发区二十二中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都将在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石河子教育网、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网、新疆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咨询电话:0993-2610506  2620167
    (二)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93-2611578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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