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2013年公开招聘20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属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变专任教师短缺的现状,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教师15名,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组建由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要事项的决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0名,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15名,市直属机关幼儿园5名(见附件1《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通过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产生拟招聘人选。
招聘人数与应招报名人员开考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或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择优产生进入试讲人选。根据笔试、试讲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考生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二)招聘工作程序: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2、应聘人员报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试讲和体检、考察;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5、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呼伦贝尔户籍或为呼伦贝尔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
6、海拉尔一中招聘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招聘人员年龄需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及专业要求见《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试讲两项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汉文制卷;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蒙汉兼通岗位试讲用蒙语进行。
(二)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试讲内容以考察应试人员学科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为主。
七、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在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人才网、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
2、报考人员需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下载报名表(附件2),携带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张贴2寸照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应试人员于笔试前两天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
1、考试加分: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试讲:笔试结束后,试讲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试讲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因素+试讲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3、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在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述各项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试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其他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二)参照考录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笔试报名费、考务费70.00元,面试考务费100.00元,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向考生收取。如有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考生,均按照自治区相关收费政策执行。
(三)咨询电话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人事科:8217697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2013年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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