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3名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64号)精神,经我县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我县决定招聘部分2014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简要讲课)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
  荣昌中学、县职教育中心、安富中学、永荣中学、仁义中学。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014届免费师范毕业生43名,具体岗位详见《荣昌县招聘2014届免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4届免费师范生。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 要求最晚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 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者相近;
  6.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的免费师范生,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招聘学校工作不低于5年,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不低于8年,未满规定服务期者,予以解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9:00—15:00。
  2.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26、27教学楼。
  3. 报名手续: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自荐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级证书、2014届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
  4. 报名咨询电话:18523528598(陈老师)
  (二)面试
  面试采取简要讲课的方式进行,简要讲课范围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由考场主任随机抽签决定课题进行简要讲课,讲课时间为10分钟,准备15分钟。
  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合格;面试中形成竞争的(差额),在得票数达到投票数的过半人员中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合格人选。
  经面试合格确认的对象,由招聘学校与考生当场签定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
  经面试合格确定的对象,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受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受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荣昌县教委、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能力、现实表现等统一组织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荣昌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招聘2014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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