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学校岗位设置,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经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闵行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
 
(三)、应聘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语言类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教师具有大学英语6级及以上或英语专业4级及以上水平;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 
 
(四)、学历及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⑴、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⑵、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及本市院校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免费师范生招聘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执行。
⑶、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的学业优秀者和委托培养者)。具体类别包括:一、本市或外省市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应届生;二、具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的本市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生;三、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院校委培生和学业优秀的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2、在职教师应聘条件:
⑴、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⑵、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的条件;在区级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获得教学或综合类区级以上荣誉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职称可适当放宽。 
②已经在区内学校担任编制外教师一年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专业对口,具备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的人员; 
③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条件。
⑶、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师范类可以是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在区级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获得教学或综合类区级以上荣誉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职称可适当放宽;
②具备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或本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区从事幼儿教育2年以上的社会人员。
③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详见“招聘新闻”页面中的《2014年闵行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 
 
三、招聘办法: 
1、闵行区教育系统2014年度将通过统一报名、统一考核、按1:2岗位双向选择、学校聘用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教师。
2、应聘者报名后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等专业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应聘者与学校双向选择进行试教;试教合格的应聘者再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最后择优录用。 

四、报名应聘方法: 
1、网上报名
⑴、在 “闵行教育教师招聘平台(网址:http://rczp.mhedu.sh.cn/)”,点击“2014招聘指南”了解招聘公告,点击“招聘岗位”了解招聘的岗位需求。 
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点击首页,进入“我要报名/登陆”。进入网站后,注册个人帐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并可以保存填报的个人资料。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存在填写不实的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浏览招聘信息后网上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并提交个人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另发。 
网上平台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26日(星期二) 
现场受理材料时间: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4:30) 
现场受理材料地点:上海市莘光学校(闵行区雅致路18号) 
 
五、相关事项 
区教育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交由区人保局审核拟聘用人员,审核通过后,在闵行教育人才网(http://rczx.mhedu.sh.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闵行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聘用期限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闵行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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