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如何保证教师资格认定转移的专业性?

  在转移事项中,有提到“将教师资格认定转移到社会组织”,如何保证资格认定的专业性?

  顺德区教育局副局长何钊胜:区教育局承办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主要包括两部分,首先是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次是佛山市教育局委托办理的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的认定事项是由区教育局审批服务科负责的。目前一些教师可能对这个事项的转移有所误解。

  我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展了近10年,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第10号令,2000年9月23日实施发布)的相关规定,已经形成了高度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模式,简明易懂,可操作性强,将其中的部分工作(如现场确认申报材料、组织网上报名等)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接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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