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宿州2013年下半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备注:1、请以上人员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按照规定的课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说课(10分钟以内)。凭本人身份证入场。
   2、请以上人员按照规定的课题认真准备教案(手写)1份,并复印4份,测试时交给评委教师。
  3、测试地点为宿城一初中东校区(原宿州二中老校区),注意看校内大屏幕(示意图)。
附件:2013年下半年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人员教学能力测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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