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新县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1、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11月6号前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交材料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8日。
  受理确认地点:新县行政服务中心(高中分校南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综合窗口)
  4、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结束。
  5、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规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6、需交材料:申请表2份、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体检表(体检表只贴照片不填)1份、照片贴3张交1张,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非师类理论考试合格证四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咨询电话:0376—296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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