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县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高中师资结构,拟直接面向重点师范类高等院校或省级以上师范院校招聘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学科、数量
吉安县立中学拟招聘20人:政治教师1人、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2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2人、生物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3人;
吉安县二中拟招聘23人:政治教师2人、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2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教师3人、地理教师3人、生物教师3人、历史教师1人;
吉安县第三中学拟招聘36人:政治教师2人、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音乐教师2人、美术教师2人、计算机教师2人、学前教育管理2人、旅游服务与管理2人、家政服务管理2人、园林绿化设计2人。
二、招聘程序:招聘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3年2月底至3月初,由县教育局、人保局和纪委等部门组成招聘面试小组,分别赴华东师大、华中师大、江西师大等院校进行招聘,招聘岗位为除计算机专业外所有其他岗位。具体时间及场地见吉安县教育网。
1、招聘对象: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免费生除外)及省级师范大学研究生;非教育类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园林绿化设计、家政服务管理、学前教育管理)为全日制普通大学研究生和全日制重点大学(含211、985工程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学历: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生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省级师范大学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非教育类专业为全日制普通大学研究生和全日制重点大学(含211、985工程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3)招聘岗位均需专业相应对口。
(4)招聘对象2013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3、报名:在吉安县政府网和吉安县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并委托生源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网上报名,报名者登录吉安县教育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通过Email发至huangyb888@163.com,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970469361;第二种是现场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13970616239,王先生13970665908。报名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报名日期另行通知。
4、招聘方式:采用面试和说课方式。
说课内容为所教学科相关课程。说课前1小时向说课者明确说课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说课。说课时间约20分钟(15分钟说课,5分钟评委提问互动)。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以备验证。
5、聘用:面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含教育、人保、纪检及学校相关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由学校与其本人当场签订初步聘用协议。
(二)第二阶段:2013年三月下旬由县教育局、人保局和纪委等部门在本县组织招聘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吉安县教育网。
1、招聘对象:省级师范大学和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含211工程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教育类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园林绿化设计、家政服务管理、学前教育管理)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年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3)招聘岗位均需专业相应对口;
(4)招聘对象2013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旅游服务与管理、园林绿化设计、家政服务管理等专业的考生,教师资格证可暂缓提供)。
3、报名:在吉安县政府网和吉安县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并委托生源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网上报名,报名者登录吉安县教育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通过Email发至huangyb888@163.com,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970469361;第二种是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吉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13970616239,王先生13970665908。报名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报名日期另行通知。
4、招聘方式:采用笔试+试教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教育学和心理学,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方可参加试教。
(2)试教: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所教学科相关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时间约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备验证。
5、聘用: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折算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人员方可录用。招聘工作小组(含教育、人保、纪检及学校相关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提出录用意见,报领导审定后,安排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学校与其本人签订初步聘用协议。
四、办理手续
凡被初步聘用的毕业生,在2013年上半年适当时候安排到聘用学校跟班见习,发放一定生活补贴。在正式聘用后,由人保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工作一年后,经考核,第一阶段录用人员,在聘用期内由学校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000~8000元。五年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必须加倍退回安家费,其他按有关协议执行。聘用教师前两年由学校提供周转房一间供过渡居住,房租按有关规定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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