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市2013年招录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解决目前我市高中教师短缺问题,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现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设文化汾阳,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中招录部分高中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高中教师招录工作,特成立汾阳市高中教师招录工作领导组。
成员(略)
二、从研究生中招录高中教师具体事项
(一)招录计划
共招录研究生4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政治3名,历史4名,地理4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4名,心理学2名。
(二) 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凡热爱教育事业,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录。
1、全日制普通院校2013年7月前毕业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2、具有所报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3、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学科对口。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的以及山西省外生源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5、截至2013年9月1日,年龄不超30周岁。
6、户籍不限。
(三) 招录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2013年1月在山西省汾阳市政府网、汾阳市公众信息网、汾阳电视台及市政府院内公布招录方案。同时向部分省内外师范类院校发布信息。
2、网上报名:所有符合条件自愿来(回)汾工作的考生,按报名表设置的有关信息栏目及要求,通过网上报名。报名表及要求见汾阳市政府网、汾阳市公众信息网。发至邮箱:sxfyzxjszl@sina.com
时间:2013年2月28日至3月7日
3、资格审查:分网上初审和现场终审。
报名截止后,通过网上初审。综合各种信息,择优遴选,参加面试(免笔试)。经面试预录的人员于2013年8月中旬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汾阳市人事局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供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终审后因故缺额,按学科计划予以递补。
终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③高中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合格证;⑤毕业生档案。⑥毕业就业协议书。
4、面试:面试主要通过无学生讲课方式(空讲)进行。面试后按成绩高低及学科计划数等额确定预录人选。如果学科计划数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汾阳籍优先、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应届生优先、男性优先。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说明通过网上另行通知。
5、政审、体检:预录名单公布后,安排政审、体检。
(四) 安排录用及有关待遇
凡按计划招录的考生,一经录用即为国家公办教师,纳入事业编制,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2013年9月上岗,安排城区高中任教。试用期一年,不合格者辞退。
凡招录的硕士研究生享有以下特殊待遇:
1、非汾阳籍及汾阳籍在城区无居住条件者,由学校负责安排或协助联系解决食宿问题。结婚前临时校外住宿的,市政府每人每月给予300元住房补贴。
2、外籍研究生(不含吕梁市内)每年可享受累计半个月的探亲休假。休假按公差对待,不休探亲假的学校按公差标准发放补贴。寒暑假执行学校规定。
3、配偶异地分居且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在自愿基础上可办理来汾工作调动手续,并安排相应单位工作。
(五) 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有关证件通过网上查询或有关部门联合审查,严禁弄虚作假;
2、举报他人者,应在报名期间或预录名单确定后一周内负责举证,逾期、匿名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者不予受理。
3、有严重不良记录或严重疾病等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予录用。
4、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5、预录签约或安排后,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承担相应责任。请考生诚信报考,非诚勿扰。
三、从本科生中招录高中教师具体事项
(一)招录计划
招录人数10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招录对象:2013年8月前教育部直属6所全日制重点师范院校第一批本科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本科生。取得学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六所院校指: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
其它具体条件、报名、资审有关事项及招录程序办法,录用、安排与研究生相同,单独录取。
高中教师招录工作在招录领导组统一领导及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程序公开、过程严密、结果公正。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有关网站信息。
联系电话:汾阳市人事局:0358-7333284
汾阳市教体局:0358-7228675
 
汾阳市招录高中教师领导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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