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2014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和全县教育系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需求实际,经县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德清县教育局2014年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德清县教育系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需求情况见附件1。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全日制国家“211”、“985”工程院校,浙江户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2014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第一批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浙江户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2014届毕业生。
  3.荣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或荣获“省教坛新秀”荣誉称号(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浙江户籍,一直来从事学校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4.辅导学生多次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户籍,一直来从事学校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5.荣获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辅导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人力社保部门颁发)和高中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户籍不限。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1.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设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行政中心B楼1210室)。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报名时须提交《2014年德清县教育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全日制国家“211”、“985”工程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在编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审核初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送现场面试通知。
  3.组织面试。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来德清参加现场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普高文化课的应聘人员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为70分,答辩为3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职教专业课的应聘人员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答辩,技能测试为70分,答辩为3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预签约。如招聘学校某学科出现报考人员空缺,允许招聘学校自主与该学科中未预签约且服从岗位调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谈,双方同意后,进行预签约。预签约后,不再递补。
  4.安排实习。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安排2-3个月的岗位实习,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参照《德清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实习管理办法》(德人才办〔2010〕1号)执行。符合条件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不安排实习。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核聘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对实习期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组织考察,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德清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10年,未满10年的不得带编制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三、相关政策
  1.关于编制。凡符合条件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已取得教师职称的人员,聘用后岗位聘任不受学校岗位设置限制。
  2.关于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根据被聘用人员(德清户籍及德清生源地的除外)的学历和荣誉层次,对博士学位研究生或省特级教师、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省教坛新秀、符合引进对象条件4或5的,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的专项补贴,五年内分三次计发:第一次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到岗后发给40%,第二次在履行合同满三年后发给30%,第三次在履行合同满五年后发给30%。同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服务。
  3.关于职称评审。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工作的,硕士生三年后可初定为中级,博士生可直接定为中级。符合晋升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
  4.关于住房保障。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家住县城武康的除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按照规定优先安排到县人才公寓入住,并可优先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5.关于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随调家属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积极协助推荐就业,配偶暂无工作的,其人事档案关系免费挂靠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准予在县内任何地点入户,其未成年子女转入本县中小学或幼儿园,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入学(园),收费按县同类学校学生标准执行。
  6.关于人才培养和发展。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可参加本县“千里马奖”等各类先进的评选。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优先选派参加各类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或学习深造。
  7.关于留学人员的引进。引进的留学人员来本县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与本人出国前工龄和在国外攻读硕博士学位年限等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若其本人在国外攻读硕博士前未参加工作的,其攻读硕博士学位的年限可视作工龄,与来我县工作时间合并为连续工龄,可作为工资认定和晋级的依据。
  凡涉及与本办法同性质、同类型或符合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四、其他事项
  1.海外留学人员应为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本科为国内全日制“211”、“985”工程院校或第一批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浙江户籍,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8月15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若到时无法提供有关原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海外留学人员可延迟到2014年12月31日。
  3.浙江户籍以2013年11月30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2014年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4.联系电话:庞老师0572-8061705,徐老师0572-8063783。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
1.2014年德清县教育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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