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3年秋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针对包头市户籍的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根据内蒙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3〕63号)要求,2013年秋季我市将继续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的办法。申请者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能力测试的程序进行认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0日—11月3日
  2.报名网址: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参见注意事项)。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包头市教育局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注意事项:
  *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在包头市工作(指国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工作单位保存的)人员均可在包头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人员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各旗县区教育局申报(确认地点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即可)。
  二、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凡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的申请者请于11月6、7、8、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包头市教育局403房间进行确认(包头市教育局地址:友谊大街与劳动路的交叉路口,联系电话:5157981、5177010);
  凡确认地点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请到所选旗县区教育局确认(具体时间按照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为准)。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A4纸正反打印);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申请者,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非师范类);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提交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同底2寸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三、体检
  所有申请者均在现场确认的同时领取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确认合格者在401房间领取体检表,贴照片,盖章;
  *体检地点:包头师范学院医院(包头师范学院北院,坐10、11、26路公交车到青山区自由路下车,青山区法院对面)。时间:上午8:00—下午19:00,抽血化验时需空腹。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返回,不必自行领取。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所有在确认后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者请关注包头教育网查看测试时间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包头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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