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2013年招聘幼儿老师舞蹈老师20名

  根据《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鸡西市幼儿教育工作的实际需求,经鸡西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舞蹈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2013年鸡西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舞蹈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或黑龙江省普通院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年7月以前毕业,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舞蹈教师除外),幼儿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6、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鸡西教育网下载《2013年鸡西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舞蹈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到现场报名:⑴身份证(黑龙江省考生需出具户籍证明);⑵毕业证;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⑷教师资格证;⑸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在职人员提交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⑹市级“项目生”携带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发〔2009〕14号文件规定,应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20元(参照黑价联[2010]86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467-2386623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
报名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由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构成。其中教育综合知识20分(内容以幼儿教师职业要求的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为主),专业知识80分(内容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下的五大领域知识为主),时间为120分钟。参加笔试除携带规定物品外,需携带铅笔、橡皮、勾线笔、小刀等绘画用具。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取说课(内容为幼儿教学教材)和专业技能测试(语言、声乐、舞蹈)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5分钟;语言测试内容为按规定词汇现场编辑故事,时间5分钟;声乐(唱一段歌曲)、舞蹈现场展示内容不限,时间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为准。
(二)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相同,则相应增加面试人选数量。根据报名情况,经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开考比例。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按说课、专业技能分值权重比例次序排序);若说课、专业技能成绩均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次序排序)。
(三)体检、组织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录用名单确定后,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组织考察,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鸡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1《2013年鸡西市公开招录幼儿教师、舞蹈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2013年鸡西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舞蹈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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