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要求,沧州市今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现已开始接受网上申请。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范围是: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沧州辖区内,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以及参加2013年7月13日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面试合格的人员。
  申请人于10月9日至10月1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 t t p://w w w.j s z g.e d u.c n),进行注册申报。体检时间为10月19日至10月25日,体检表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网站下载(h t t p://j s z g.h e e.c n)。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3日。申请人持认定所需材料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及材料核实。
  据介绍,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层次的教师资格,选择专业要和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因学校调整、合并和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任教学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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