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2013年下半年教育教学测试通知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和体检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
(一) 认定测试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但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
(二) 测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18日上午进行测试,请考生于7点30分带身份证准时到椒江二中实验楼一楼东教室报到、抽签,逾期作自动放弃。
(三)收费规定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9]46号文件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请各测试对象在报到时交给财务人员。
(四)测试要求
1.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对口的申请对象先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2.面试测试形式为试讲。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试讲时间要求掌握在20分钟以内,结束后须回答专家的提问;进入准备室时只准带教材;进入试讲教室时只准带教材和在准备室准备的材料,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测试时不得自我介绍县(市、区)、学校及个人姓名等信息;测试结束时须向评委上交准备的教案;违犯规定者将影响测试成绩。   
(五)其它事项:
1.测试顺序抽签确定。
2.模拟上课教材由组织者提供,测试对象带好身份证和笔。
3.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物品进入准备室、测试室。
4.申报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台州市教育局组织,时间定于10月26日,具体要求详见台州市教育信息网。
二、体检安排:
(一)参加对象: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国统考和非统考(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3年10月19日上午7点;
(三)集中地点:椒江区教育局一楼(椒江区建设路2号);
(四)注意事项:
1.空腹(不进食、不饮水);
2.带本人身份证和笔;
3.体检费自理。

椒江区教育局
2013年10月15

附件: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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