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市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6名

  因工作需要,乳山市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招聘幼儿教师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
    2、乳山生源或具有乳山市常住户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或其他师范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且教学成绩突出者,不受专业限制。
    5、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乳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政工科(市区胜利街88号)。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交《市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和其它报考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持单位介绍信。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条件及职位要求,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
三、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笔试主要测试幼儿教育理论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能及其他综合素质。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县级以上荣誉证书的,笔试成绩可分别奖1分。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初选人员,然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考核、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按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聘期内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威海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种保险金。
联系电话:0631-6663208(83208) 
联系人:姜海峰 宫帅

乳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

附:市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