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晃县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湘教资办字〔201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下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晃县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及还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本县教师。
  2.申请资格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5日-10月31日。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申报、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进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②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③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资格,请选择“怀化市教育局”。
  ④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资格,请选择“怀化市教育局”。
  ⑤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⑥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⑦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⑧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⑨打印表格。申请人必须在网上自行打印网报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和《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⑩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退出系统。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11月1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慨不受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确认地点:新晃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请到怀化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
  3.确认所需带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打印件、手填写的无效)。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体检表(体检表到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自行到县以上的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进行体检)。
  ④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⑤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⑥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⑦网报同一底版的1寸照片4张(其中3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及体检表上)。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依序装订成册。
  四、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五、咨询电话
  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0745-6222517

新晃县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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