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滨海县2013年提前招聘教师简章》和《滨海县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经组织笔试、面试和体检等,有部分专业计划出现招考缺额,根据实际需要,现决定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名额9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1年~201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具体条件如下:
1.小学教育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特殊教育
(1)应聘者为聋哑人;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发布招聘简章或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月9日;
报名地点: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者报名时须填写《滨海县2013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并提交下列材料:
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或报到证原件;
⑵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近期一寸同版免冠正面彩照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报考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3年10月12日凭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20分(教育理论2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72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技能,采用说课、答辩、教学基本功考核等形式(特殊教育面试方式另定),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查阅有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缴纳测试费100元。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适时公布。
4.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由县公证部门公证抽签确定)。体检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查阅相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5.选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总分相同按上述办法确定),签订协议。选岗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下午,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科。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3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东坎镇育才西路1号,邮编:224500)。10月31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情形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合格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服务期未满三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政策咨询
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4222407。
联系人:周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从事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县纪检、组织部门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0515-84108930,县委组织部0515-84108117。
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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