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3秋季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认定范围: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衡水市内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参加2013年7月13号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两学扫尾)面试合格的人员。
3、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报名(www.jszg.edu.cn);向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提供个人材料;确认点对个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由确认点向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材料;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为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2、丢失补证人员:向发证机构申请补办。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由申请者在网上填写后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要在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3、往届毕业生需准备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确认是否为师范类的,要求申请人员提供学习成绩单、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
5、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国家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检查完退回本人)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后填写盖章)一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盖学生处章,往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填写和盖章。
8、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mm×宽30mm(无白边与申请表格照片同底,照片反面写明学科、学段、姓名)。申请人网上需提交个人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清晰完整,其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电子照片。
9、材料顺序: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一份认定结束后放本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③《身体检查表》;④毕业证书复印件;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其中材料②③④⑤⑥要与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在最前边)装订在一起,另外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单独放;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将退回本人。
10、丢失补证申请材料:由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市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原件检查后退回)。
四、时间安排
1、10月9日—10月18日为网上报名起止时间。
2、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为确认起止时间。
3、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为丢失补证申请时间。
4、领证时间在网上(http://www.hsjyj.gov.cn/)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逾期网站将关闭。
2、网上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家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第一次申请选择“注册”,已经注册过的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密码登录。
3、申请人必须牢记网上申请注册密码,密码丢失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申请人要注意经常登录账号,关注本人的认定信息,如需要补齐资料请及时与确认点或者认定机构联系。
4、申请人一定要按指定顺序摆放、装订好材料,以防丢失。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申请其他教师资格证《体检表》格式不同。
6、衡水市认定机构及确认点:
   ⑴衡水市教育局      (认定机构:高中、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园)
   ⑵桃城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电话:0318-2812986)
   ⑶冀州市教育局审批科(确认点电话:0318-8612642)
   ⑷枣强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电话:0318-8224163)
   ⑸武邑县教育局师训科(确认点电话:0318-5711960)
   ⑹深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电话:0318-3312203)
   ⑺武强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电话:0318-3823813)
   ⑻饶阳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电话:0318-7265809)
   ⑼安平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电话:0318-7860023)
   ⑽故城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电话:0318-5328195)
   ⑾景县教育局师训科  (确认点电话:0318-4222158)
   ⑿阜城县教育局师训科(确认点电话:0318-4622091)

衡 水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河北省衡水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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