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县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津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注: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小学、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初级中学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2.学校在职教师由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交验下列材料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不在新津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津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六、咨询电话及公告网站
028-82511600 新津教育信息网http://www.xjjy.gov.cn

新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О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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