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崇州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崇州市行政辖区内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3.  函授、电大、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专业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证),本次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请9月20日——10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照片为114×156  JPG格式,不超过20KB);
2.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崇州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4.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双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申请人员请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幼儿园二级甲等,初级中学教师二级乙等);
⑥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打印;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⑦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另类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不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咨询电话:82313245
注意事项:1.申请人员体检由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组织,请不要自行体检

二0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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