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县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双流县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3.函授、电大、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本次以成人教育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4.本次不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于9月20日—10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注: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⑥.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鉴定表应包括教案、指导意见、班主任意见、工作记录、学校结论等内容)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非师范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不在双流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双流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或单位公章)
六、咨询电话:85815159、85832418

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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