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为落实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作安排,大兴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权限
  按照管理权限,大兴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校教师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1.具有大兴区户口,或具有北京市其它区县户口但工作单位在大兴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向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2.户口不在北京市,但其工作单位在大兴区,且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大兴区存档机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向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9月22日-29日(8:30-22:00)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网址:http://www.bjtcc.org.cn
  10月10日-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现场受理,收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委窗口。(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注: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不能受理。(开始时间:9月22日下午13:00,截止时间:9月29日下午16:00)9月29日下午16:00点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00点后,信息网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四、申请认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不含其它中专学历)或以上学历;
  2.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不含其它中专学历)或以上学历;
  3.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其他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4.如是军队院校学历,须有认定学历的专门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认定学历机构: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柏彦大厦;电话:82338424)
  (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要求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取得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红章。
  3.在外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考取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不予认可。
  4.学前(幼儿)专业所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不能与中小学通用。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条件
  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均需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四)体检要求
  大兴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申请教师资格体检)(体检结果的有效期为半年)
  五、申请认定须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B5纸正反面打印,不得复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沿左侧纸边用胶水粘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提供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红章。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最后一页),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盖章要求:
  1.申请人有北京户口有工作单位:一种是单位有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另一种是单位无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公章。
  2.申请人有北京户口,但无工作单位:一种是档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另一种是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居委会(村委会)盖章后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3.申请人无北京户口,有工作单位:盖单位公章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公章。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八)与网络报名同底版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须注明姓名、出生年月、申报种类)
  注:①如果以上所需的证件中有姓名等互不相符的,若为曾用名,需本人带户口本(查户口本的曾用名),若为某证件姓名等写错原因,需有发放该证件机关的证明书(证明为同一人)。
  ②收审材料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请一律用A4纸规格。
  ③自备档案袋,封面注明单位(学校)、姓名、申报种类。
  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成绩单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三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同时教育实习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免测。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均应参加教学能力测试。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程序如下:
  1.讲课教材(自备):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初中二年级全年课程(大兴区直属中学教材)。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小学五年级全年课程(大兴区直属小学教材)。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全课程(大兴区直属幼儿园教材)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
  3.抽题备课:每名测试人员抽签后有60分钟的准备时间(备课用纸由测试单位准备);测试后将备课上交学科组。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三部分,共计30分钟,其中:讲课或组织活动15分钟,要求有板书, 自谈讲课构思5分钟,现场答辩10分钟。每人约计时间为30分钟。
  联系电话:81296347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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