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昌县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
  按照省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要求,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现将2013年县教育局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对象和条件
  1、平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申请者,直接向巴中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户籍或正式工作单位在平昌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根据上级要求,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 名
  1、教师资格认定不再受理现场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今年秋季所有申请人都属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
  2、报名网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登录网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下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3、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能报名。
  三、现场确认
  1、已通过网上报名人员于2013年 10月21日—25日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九楼一号现场确认。为便于工作安排,请在安排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网上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鉴定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或没有单位的街道办事处公章。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非师范类人员的学籍证明及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师范专业类的学籍档案原件和毕业分数复印件;
  (7)、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体格检查情况表;
  (8)、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13年10月26 日 早晨8:00(早上空腹)。
  2、体检要求:见《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的意见)
  五、领证时间
  2013年12月30日。
  六、其他
  1、由于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请注意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及现场认定时间。
  2、咨询电话:0827—6234799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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