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达州市教育局规定,我区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凡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 10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10月31日9:00 — 11月1日17:00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及申请人相关信息,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本人户口簿或工作单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有效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综合窗口(南城三号干道旁)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10月28日至10月30日到达州市西外新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第一次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师范院校毕业生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注: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210mm×297mm)复印。
  咨询电话:2675158    2675372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说明:
  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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