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两周年】教师资格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作为教育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教育体制十大改革试点项目之一的教师资格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经过两年的试点,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改革路线图基本确定。在总结两年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教育部日前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意味着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将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对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大完善,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将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定期注册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建立,统一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大纲和命题,完善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明确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纳入考试范围,不再直接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于2011年9月在浙江、湖北两个省份率先实施,目前已扩大到10个省份。两年的试点工作表明,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它严格了教师职业准入,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对于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教师管理产生了积极的政策联动效应,扩大了优质教师资源的增量,盘活了现有教师资源的存量,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提升。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预计将扩大到20个省份,2015年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作为教育部开展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后援机构,2005年起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的调查研究、改革论证和制度研制等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后全力投入改革试点工作,协助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办法,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还在试点工作期间协调、指导试点省份开展试点工作,承担教育部教师资格制度改革专项研究——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平台建设研究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与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数据对接共享,考试与认定工作无缝衔接。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进一步顺利开展,8月27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在京召开了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制度扩大试点工作部署会。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及10个试点省份教育厅(教委)、教育考试院及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人近60人出席会议。教师工作司殷长春副司长在会上传达了刘延东同志对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批示,总结了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传达了教育部党组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启动了2013年下半年的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阶段将重点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为改革在全国的顺利实施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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