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13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
  为继续做好连云港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持有连云港市户籍或在连云港市普通高校就读的2013年全日制应届专(本)科毕业生;到2013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连云港市户籍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申请人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中和师范教育以外的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能作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高中和师范教育以外的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含幼儿师范学历)不能作为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4、教育学、心理学免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请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时,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⑴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⑵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⑶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专用)。
  ⑷已取得某学段某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再申请本学段其他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者。
  ⑸全日制教育硕士。
  所学专业中标有指定学段的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例如,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只能在分别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时才能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⑹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有关规定,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我省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其中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学段)应与《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相一致。申请人在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笔试科目(申请学段必考科目)均合格者,无需再参加笔试,可以在成绩合格有效期内直接参加我省相应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科目中任何一科不合格或成绩失效者,需通过我省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可申请教师资格。外省有关科目二的免考规定不适用于我省。
  参加外省自行组织的教师资格补修考试取得的成绩和合格证书,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时不予认可。申请人可以在省内工作地、学习地或户籍所在地参加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合格证全省有效。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条件
  申请者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专业研究方向相同。教育管理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本科所学的专业相同相近。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2)虽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3)虽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4)虽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现工作岗位与拟申请的资格种类不符合的;(5)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的;(6)以继续教育学历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
  6、参加两门自学考试主干课程考试条件
  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课程目录详见苏教规[2012]3号文附件二),并取得合格证书。
  7、普通话水平条件
  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上述规定。
  8、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时统一使用指定的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后两项指妇科)等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还需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三、工作要求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程序,精心安排,保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
  四、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政治处:85822152
  赣榆县教育局人事科:86212686
  东海县教育局人事科:87800729
  灌云县教育局人事科:88852016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83222525
  新浦区教育局人事科:85414810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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