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在线支付通知

教试中心函[2013]13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局)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的收缴工作,方便考生缴纳,经我中心研究,并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在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开通在线支付功能。为此,我中心已与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服务协议,委托该公司作为在线支付的第三方服务公司,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在线支付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在考试报名期间,考生通过我中心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各省考试机构审核后,才能进行在线支付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可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2)。逾期未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考生当次考试资格,请各相关省考试机构在发布本省报名公告时予以说明。
  按照我中心与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在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报名期间,该公司于每天12:00前将前一天收取的考生报名费按照规定进行拆账后,分别划拨到我中心和各相关省考试机构指定的账户中。按照我中心(教试中心函[2012]182号)文件精神,各省上缴我中心考试费标准为:笔试20元/科目/人次、面试15元/科目/人次,余额部分将自动划拨至各省考试机构指定的银行账号中。按照协议约定,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向我中心和各省考试机构提供在线查询服务,请做好相应的准备,并于8月20日前将你省指定的银行账号及收费标准以公函的形式寄至我中心财务处(联系人:魏修文;联系电话:010-82520036 )。
  我中心与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服务手续费率为总交易额的0.4%,该项费用暂由我中心全额负担。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项目目前尚处于改革试点阶段,考试报名在线支付功能在该项目上也是首次尝试,为确保在线支付功能试点效果,请各省考试机构注意搜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实施中的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并及时上报我中心,以便不断改进、完善,确保教师资格考试项目的顺利实施。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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